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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谢君源 毛榕谦
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(6月26日)对一宗制造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,被告人黄某生家中被搜出净重约688斤的含冰毒成分液体,其被判决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2020年5月起,被告人黄某生受同案人黄某文(已判刑)指使,与黄某文、同案人黄某朋(已判刑)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牟利。甲基苯丙胺为冰毒主要成分。
黄某文出资在广东茂名购买制毒原材料和制毒工具后,指挥黄某朋与黄某生运至其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的住处,三人在该住处共同实施制毒活动。
办案法官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廖秋平向记者介绍,公安机关前期通过居民楼化粪池的污水样本进行检测,发现甲基苯丙胺成分,后顺藤摸瓜侦查到该住处及犯罪嫌疑人。
2020年8月,公安机关抓获黄某文、黄某朋,并在黄某文住处查获涉案制毒工具、制毒原材料、含有毒品成分的液体等物品。经鉴定,净重为344.381千克的液体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,含量为91.1%-0.2%不等,其中41.9千克含量达60%以上。
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黄某生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黄某生伙同他人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,数量大,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。根据相关法律,广州中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生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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